|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客观公正评价全镇各村(居)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兑现新农保工作奖补经费,现根据《关于对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政办[2010]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如下通知,请各村(居)做好迎检工作。
一、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 长:张运贵
副组长:刘世扣
成 员:王家宝 窦明贵 李诚然 孔令春 袁家莲
吴先中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分值
以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新农保目标任务为重点,兼顾档案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一)工作绩效(80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考核各村(居)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率和16——59岁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缴费率。
2、常态化工作情况(10分)。考核各村(居)准确及时上报参保人员退休申报、人员变动、死亡等情况。
(二)基础管理(15分)
1、档案管理情况(10分)。考核对参保人员档案的建立、分类、保存、利用等情况。
2、统计和信息情况(5分)。考核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参加会议的情况。
(三)其他工作(5分)
考核各村(居)新农保信息员的配备、经办人员政策业务水平、群众政策知晓率、参保人员对村级服务的满意度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镇政府自评(9月1日——9月10日)
镇政府对各村(居)新农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由镇劳保所汇总上报自查报告,并对各村(居)按照《肥西县2011年新农保工作考核评分表》逐村评分。
(二)县级考核(9月10日——9月18日)
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高刘镇自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予以考核。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