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支持新桥机场建设,新桥机场安置点——“新桥家园”建设项目开工在即,为确保安置点征地工作顺利实施和“新桥家园”建设项目如期开工,要求征地范围内坟主亲属限期将坟墓迁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已确定的图纸红线(以挖好的边沟为准)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规定:按照新桥机场迁坟规定执行,镇域内坟墓应迁至洪店公墓。
三、迁坟期限:自即日起至2008年10月12日止。
请上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主,于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肥西县新桥机场征地拆迁安置与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安置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将视作无主坟处置。请广大村民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551-8678196
特此公告
肥西县新桥机场征地拆迁
安置与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
二OO八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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