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2009]13号
各村(居)民委、镇直有关单位:
自2008年12月份以来,香港和江苏省海安县、东台市等地都发现鸡感染禽流感,加之禽流感病毒毒株变异,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境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按照《高刘镇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对全镇存栏畜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四种病的强制免疫,要求免疫密度、免疫证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确保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的安全,确保畜牧业经济稳步增长。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要全面履行动物防疫工作职责,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防疫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各村(居、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办人员为技术负责人,建立政技企责任制,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各村(居、社区)要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集中时间和人员,确保5月5日前完成强制免疫任务,做好防控工作。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免疫密度和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行常态全免
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散养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制度。集中免疫期间,由镇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它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镇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各村(居、社区)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种畜禽场、规模养禽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村(居、社区)依据本地饲养情况确定自免场范围,并与之签订自免责任书,强化自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责任书由镇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在每旬旬末向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各类、数量、日期及疫苗各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村级动物防疫员和镇、村分工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镇动防办不定期组织对村级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镇动防办归档保存。
四、及时上报进度
各村(居、社区)要从发文之日起,对辖区的存栏畜禽进行普查造册,在春防期内(5月5日前)每10天将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免疫进度情况统计,报镇动防办,镇动防办将对各村(居、社区)疫苗、耳标、免疫证领取和免疫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抗体监测 规范疫情报告
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要按照镇不漏村、养殖密集区不漏组的要求,适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增加水禽监测数量、比例和频次,评估免疫效果。监测结果下发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漏免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堵塞防疫漏洞,确保存栏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同时监测结果作为考核村(居、社区)防疫效果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绩的依据,与绩效工资挂钩。
镇动防办要制定防控值班表,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居、社区)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筹措资金 保障防控工作正常运行
镇负责疫情普查、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应急反应补偿、应急物资储备、动防办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村(居、社区)筹措必要的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保障防控工作正常进行。
七、做好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
镇动防办、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各村(居、社区)若发现畜禽死亡要及时报告镇动防办,动防办对出现畜禽死亡的情况就地展开调查,排查疫情,严格”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不准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病死畜禽规范处理专项专项行动。
八、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督查考评方法,健全评价考核机制。春防期间和集中免疫结束后,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坚持防疫工作汇报、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村监管奖惩制度,以查促防,以检促防,推进工作。同时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将各地疫苗领取、免疫进度、典型做法、存在问题通报全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漏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对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和镇村干部畜禽存栏调查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村(居、社区)干部和村级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镇村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基层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特此通知
高刘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