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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刘镇2008年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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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2008]20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保护我镇及合肥地区大气环境,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市、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控制农作物秸杆露天焚烧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工作意见》(合政[2002]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说服动员广大农民实行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提升高刘地区人民生活质量,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建设、为“三大推进”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主要目标任务和禁烧范围

        ㈠主要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止露天焚烧秸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确保骆岗机场和阚集机场飞机飞行安全,确保高速公路、国、省道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大力推广秸杆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积极探索秸杆收购、打捆(粉碎)、运输市场化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途径。

        ㈡禁烧范围

        全镇所有村、居。

         三、主要措施

          ㈠广泛营造宣传氛围。在禁烧期内,镇政府将充分利用广播、简报、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主题鲜明的舆论导向;各村(居)要把《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精神宣传到每家每户,并在村(居)政务公开栏和人群密集场所张贴;还要利用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镇分工村干部和村包片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㈡加强禁烧期间督查和执法工作。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午收、秋收期间,镇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禁烧督查组、巡逻组和巡查小分队深入村(居)督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行使环保执法权,对违反《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㈢大力扶持中介组织。鼓励中介组织运作,促进秸杆综合利用。帮助落实市里实施的扶持政策。一是农户购机补贴政策。对中介组织新买打捆、粉碎机械,符合农机购机目录,收购秸杆达一定数量的,按购机款的30%给予补贴(购机户须先行申请,上报市农机局登记)。二是收购奖补政策。中介组织收购秸杆按40元/吨给予补贴。三是绿色通道。中介组织、大户运输农作物桔杆车辆,经过收费站可免收过路费。但是,车辆装载秸杆要严格捆扎,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宽度超出车体两边不得多于20公分。

         ㈣广泛发动农民搬运秸杆。秸杆禁烧涉及到千家万户,离不开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各村(居)要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杆离田。各村有条件时可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杆,确保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秸杆。

         ㈤综合利用秸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今年,我镇重点推广秸杆机械化还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发利用秸杆资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探索秸杆收购、打捆(粉碎)、运输市场化体系建设,引导秸杆利用逐步走上有序、有效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一是成立镇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张运贵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农办、公安、司法等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村(居)确定村(居)主任负责,具体落实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组干包户的层层责任制,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值班制度,镇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保持通信畅通,负责全镇范围内的督查和巡查,负责每日材料上报和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村(居)也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本村(居)内的巡查和日报告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难以制止的情况,立即上报镇值班室。

        三是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党政办和农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

四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政府负总责,各村(居)负实责,镇政府与村(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居)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和奖惩范围,力争禁烧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颗树,不发生因秸杆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5月10日至9月30日为秸杆禁烧阶段。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组织发动(5月10日-5月18日)。镇和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㈡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5月19日-9月30日)。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发生秸杆焚烧现象;要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杆离田。适时组织搬运突击队和灭火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杆。中介组织(大户)保证所有机械开足马力,敞开收购秸杆。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督查力度,及时通报秸杆禁烧、综合利用进展情况。

         ㈢总结考评(9月30日-10月30日)。根据镇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村(居)、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高刘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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